原來當喜歡一個人時,真係會好盲目,喜歡對方時,會將對方的所有事看成一切,最醒、最聰明、最有道理、最有性格等等,而自己就會變得好渺小,甘願做一個奴隸,但分開過後,一切都清晰了,當初那種景仰,如今竟覺得幼稚非常,這樣的一個人,跟本不適合我。
再收到那人短訊,只覺得連話也不想跟對方說,所以即使來電也沒有接聽,但最後基於禮貌,也接聽了...(萬個不願意)
不要告訴我現在喜歡誰,我沒興趣知。
不要問我某某的電話號碼,有本事親自去拿。
不要自以為大情聖,對我做這些動作是不會令我心酸,只會令我更加不肖你!
大個了,請你不要那麼幼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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